好心担保却引来20万元债务
民间借贷中,担保人是很重要的角色,若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可能会面临全额承担借款的风险。然而时下,却常有人为帮助亲戚朋友借款伸出援助之手作担保,他们抱着的想法只是为了亲情友情,亦或是为了义气情愿两肋插刀,殊不知这样轻率的担保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扛不起”的麻烦。法官提醒,民间借贷中,担保人的角色一定要谨慎担当。
日前我市发生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事先双方借贷的时候,吴某就因碍于情面为好友王某作担保,在借款协议上留下大名。谁知自己好心帮朋友担保,没想到却成了被追债的对象,不得不为自己当初的草率签字“买单”,实在是后悔莫及。针对此案,记者采访了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法官汪大为,请他作出点评与分析。
【案情回放】
近日,迎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对担保人财产进行执行,成功执结一起因朋友间担保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本案中,吴某与王某是一对好友。2012年9月,吴某向张某借款20万元,王某碍于情面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在借款协议上签字。后因欠款到期,吴某无偿还能力,张某多次催收无果下诉至迎江区人民法院,将吴某和王某告上法庭。最终该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吴某与王某连带偿还张某借款20万元及相应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发现吴某名下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发现王某名下银行账户中有大量存款,遂对该笔存款予以强制扣划并执结该案。
【法官点评】
汪大为法官表示,担保对现如今社会上许多人来说并不陌生,但正因为常见才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导致很多人为朋友仗义、抹不开情面而替他人担保成为债务人,甚至被诉讼至法院,成为被执行人,最后落得朋友也做不成,还要无奈搭上自己财产的结局。
合法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法律规定借款人在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案中,王某作为担保人在借款协议上留下自己的大名,一时的碍于情面如今换来的却是20万元的巨额欠款。对此,执行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如果要为他人做担保,担保前一定要做足功课,要对被担保人的经济能力、家庭财产状况、资金的使用方向、还款能力、诚实信用等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和评估,担保涉及的金额要符合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切忌碍于情面草率签字盲目担保或超出自身承受能力进行担保,必要时可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或是多找几个人共同担保,这样可以分担风险,避免出现债务纠纷时,风险全部落到自己身上。
汪大为法官说,一旦做了担保人,就要承担法律责任,绝不能签个字就不管不问了。要及时掌握被担保人履约情况,随时与被担保人及债权人互通信息,一旦发现不利于履约的情况,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进一步扩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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