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政策落实八个专项集中推进行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社会团体监督管理,自9月份以来,市民政局、组织部、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在全市开展了社会团体依法规范管理集中推进行动。
据介绍,此次行动的目标任务是通过集中推进行动,推动政社分开,规范收费行为,完善内部治理,建立长效机制,促进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发展。自行动开展以来,我市从严控制和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严格实行在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工商经济类的联合性社会团体兼任领导职务。离退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包括领导职务和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等),一律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并备案;在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上,行动全面集中排查清理社会团体的会费收取和使用情况,社会团体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收费经营活动,会费收取标准和办法,须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半数以上代表同意后方能生效;以捐赠款、赞助费名义收取的费用,要与捐款人、赞助人签定协议,明确用途,协会收支情况要向会员公开,接受监督。
此次行动还将规范社会团体内部治理结构,督促引导社会团体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社会团体信息披露、财务风险防控、重大事项报告、公众投诉等制度,以及社会团体失信惩戒和退出机制。
据悉,本次规范管理集中行动将于今年12月底全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