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代表接待日活动,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晨与省人大代表丁兰香就调整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情况进行交流。
在活动中,市政府、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就有关调整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背景、执行时间、标准及市区工业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奖励办法等相关问题与代表进行沟通,回应了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安徽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市区土地资源实际情况,市政府自2014年7月1日,对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及税额标准进行适当调整。这将有利于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进一步公平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