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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实行两证合一

  自3月1日起,我市药品经营许可实行《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证合一。实行两证合一后,减少了行政审批项目,优化了审批流程,缩短了办理时限,简化程序方便了企业。

  药品经营许可“两证合一”,实现了“两个合并”和“四个统一”。“两个合并”,即把药品经营许可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GSP认证)两个审批许可项目合并成一个项目办理。在此之前,申请人要先进行药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合格后再进行GSP认证的申请,现在只需提交一个申请。“四个统一”,即统一申报、统一验收、统一公示、统一发证。新开办或到期换证的药品经营(零售)企业,在申报材料时,同时递交药品经营许可申报材料和GSP认证申报材料,监管人员在受理材料后按照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规范的要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合格后给予公示,公示结束后颁发加注“通过GSP认证”字样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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