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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私自挪用专项维修资金? 相关部门回应

2015-9-16 19:11:52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新闻网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小区业主委员会在换届的真空期,物业会不会私自挪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9月13日,西湖绿洲城一期业主汪先生向安庆晚报记者反映,担心维修资金遭“暗箱操作”,市住建委房屋资金管理中心对此表示“不可能”。

  汪先生所在的西湖绿洲城一期从今年五月份便开始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目前换届工作尚未全部完成,而这个时候物业提出使用房屋公共维修资金,汪先生告诉记者说:“一直以来业主和物业公司、上届业主委员之间都存在很大的矛盾,所以才进行换届。此次物业公司拿着上一届业主委员会盖章的申请书向住建委申请动用小区的公共维修资金,万一物业不把这笔钱用到小区维护上来我们该怎么办?”

  安庆晚报记者将相关情况进行了反映,市住建委房屋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陈美霞说:“无论是业主委员会还是物业都不可能私自挪用维修资金。”同时,该工作人员表示,西湖绿洲城一期物业公司确实前往政务中心窗口咨询过使用程序,但并未达到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法定条件,截至到目前,窗口尚未接到西湖绿洲城的资金使用申请。

  同时,该工作人员解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遵循“业主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对于资金的使用,需要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同意。因此,维修资金是否使用,每位业主的意见是很重要的,如果广大业主不同意使用维修资金,无法满足2/3的要求,无论是物业公司还是业主委员会都无法使用小区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同时,即便征得业主同意申请成功,市房屋资金管理中心还会在小区醒目位置、市住建委网站进行公示,接受业主监督,并向业主发送手机短信及随机电话回访,核实情况的同时告知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因此,维修资金的使用是公开透明的,绝不允许“暗箱操作”。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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