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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7项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

   记者从安庆海事局获悉,10月1日起,长江安庆段取消船舶港务费、特种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护航费、船舶临时登记费、船舶烟囱标志或公司旗注册费、船舶更名或船籍港变更费、船舶国籍证书费、废钢船登记费等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安庆海事局统计,7项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长江安庆段航运企业年均减负将超过5000万元。为减轻航运企业负担,促进长江经济带发展,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有关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决定对长江航道船舶港务费等7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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