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蒸馆“藏身”居民楼引发矛盾“住改商”不容随便改!
10月中旬,家住迎江区菱湖南路某小区的居民向安庆晚报记者反映,他们所在小区五号楼一层的业主在楼内开了汗蒸馆。不少居民认为,汗蒸馆开在居民楼里既不合理又有安全隐患。
10月20日,安庆晚报记者来到该小区,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称,经查,汗蒸馆老板是租户,装修前未向物业报备。物业公司多次同业主和使用人沟通,但他们不予配合,已经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责成业主恢复商品房居住性质。工作人员同时表示,物业接到业主投诉,肯定要过问,但是因为无管理权和执法权,也只能协调解决。
安庆晚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所在辖区康熙河工商所已向汗蒸馆老板下达整改通知书,告知不得在居民楼内无照开办此类经营场所。如要开办,必须经业主大会同意;目前其行为已侵犯其他业主合法权益。若不配合整改,他们将通知街道、消防和税务等相关部门执法。
“住改商”麻烦真不少
针对居民楼“住改商”一事,大多数业主不同意居民楼内有店铺或公司,认为居民楼存在商铺会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业主吴先生说,在居民楼里开公司、店铺肯定不合适,尤其是老人和儿童较多的居民楼,如果楼里有汗蒸馆或其它培训班等,每天各色人等进出,会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安全。
采访中也有居民表示,只要不影响邻居正常生活,经营内容不违法,是可以理解的。物业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一些较安静、不影响居民生活的经营活动,其实居民应该能理解,像小区五号楼有个业主处于创业起步阶段,资金有些紧缺,在家做电商,可不少居民对此也是颇有微词。
安庆晚报记者走访了解到,一直以来,住房改成商用房带来一系列问题,比如存在安全隐患、破坏邻里关系、增加管理难度等,成了困扰居民生活的难题。近年来,在我市城区,多数小区都存在“住改商”现象,问题较严重的一般在老城区繁华路段,或是周边配套不太健全的地区,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利益驱使“住改商”不断
不少住户将房屋改为商用后,引进不少补习班、棋牌室、公司等,进出人员复杂。部分甚至已形成“小商圈”,许多商户还在窗外安装广告牌和霓虹灯。住房改成棋牌室、餐馆等经营场所,是大多数居民最不能接受的“住改商”。
为何老板喜欢在居民楼内“扎堆”经营?记者走访了解到,有“赚头”,是“住改商”现象日益增多的重要原因。
司下坡附近一小区的居民方先生告诉安庆晚报记者,“这里不少底楼或二楼改成棋牌室,一到周末几乎家家爆满。有需要,才会有市场。公司、商铺安身居民楼,图的是租金便宜。”
对于小区里“住改商”带来的一些生活烦恼,不少居民表示投诉没用。由于社居委和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他们接到投诉,只能通过向房东施压。
“住改商”不能随意改
不过记者从市住建部门了解到,《物权法》中就住宅不得改为商用作了明确规定,其中第七十七条明示: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同楼住户如果不同意,住户就不能擅自“住改商”。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按《物权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安庆晚报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部门。康熙河工商所一位慈姓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规定,经营户要在居民楼内从事经营活动,想要取得营业执照等证照,必须提交经营场所所在地居委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不过因为一定程度存在扰民等问题,一般存在利害关系的业主根本不会同意,因而一些经营户便绕开此项规定直接经营,于是就成了无证经营。
对于无证经营,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相关规定,查处无证经营涉及多个部门。其中,工商部门主要负责依法查处一些无证经营行为。如果涉及到前置审批部门,便需要前置许可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进行联合执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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