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71.9亿元,同比增长12%。
分行业看,批发和零售业实现零售额618.1亿元,同比增长12.7%;住宿和餐饮业实现零售额53.8亿元,同比增长5.3%。从城乡看,城镇实现消费品零售额449.4亿元,同比增长11.8%;乡村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22.5亿元,同比增长12.2%。
消费的稳定增长得益于收入的稳步提高。2015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465元,同比增长9.4%。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966元、同比增长8.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54元、同比增长9.2%。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上涨1.5%,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4涨4降,消费价格处在稳定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