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概况 | 安庆论坛 | 跳蚤市场
安庆地区综合门户网站

首起“黄金票”案终审判决 被告人获刑10年

2016-4-4 19:18:34 安庆热线 来源:安庆新闻网 浏览次 【 】【打印】【关闭

  近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被告单位安庆市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104万元。被告人张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法院审理认为,安庆市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为牟取高额的手续费,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在没有实际经营情况下,让他人为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又为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款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本案系单位犯罪,上诉人张某作为安庆市某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具体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015年10月29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宣判后,公司负责人张某表示不服,提出上诉。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驳回其上诉理由,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该案也是我市国税局和公安部门联合查处的首起“黄金票”案,涉税金额高达2617余万元。

[责任编辑:不详]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免责条款 | 客服中心 | 网站招聘 | 建站服务 | 友情连接 |
Copyright 2005-2008 www.aq365.com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安庆热线
Mailto:webmaster@aq365.com TEL:0556-8788365 13866602959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皖B1.B2-20070020 皖ICP备050006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