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34个部门已全面完成依法分类处理工作清单,并全部通过了合法性审查,于5月1日公开施行
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信访部门将不再受理
对意见建议类问题除信访渠道以外的无明确的法定途径,则由各级信访部门负责受理
4月26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安庆市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简称依法分类处理工作)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依法分类处理工作的内容、开展情况及如何推行。
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是指在诉讼与信访分离的基础上,对信访人提出的投诉请求,通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途径”进行合理分流,依法处理。这明确了“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即“诉访分离”,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信访部门将不再受理。
信访人提出的投诉请求符合“法定途径”应具备三个标准:一是由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出明确规定;二是一般应具备明确的主体、时限和操作程序等要素;三是处理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依照“法定途径”的界定标准,对申诉求决类、揭发控告类、信息公开类三类问题的受理有较明确的法定途径,对意见建议类问题除信访渠道以外的无明确的法定途径,则由各级信访部门负责受理。
对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我市有34个部门要制定分类处理清单。从3月10日开始,市直34个部门陆续将制定的依法分类处理清单报送市法制办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市法制办对34家单位逐一细致审定,进一步健全清单法定要素,完善清单法定内容,优化清单格式样式,使清单更具规范性、操作性、科学性。截止4月15日,全市34个部门已全面完成依法分类处理工作清单,并全部通过了合法性审查,于5月1日公开施行。
推行依法分类处理,核心是依法按政策处理信访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当前,一些信访群众不愿意走法定途径,我市将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把依法分类处理与阳光信访、依法逐级走访等改革措施结合起来,通过信访部门的“分”,职能部门的“导”,专业律师的“引”,社会力量的“帮”,让群众“对号入座”,知晓“该找谁”、“谁来办”、“怎么办”,在全社会培育法治意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