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高度重视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一季度,全县固定资产实现投资35.3亿元,其中民间投资30.9亿元,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87.5%。
怀宁县放宽市场准入和优化政府服务,通过县直部门自查,鼓励民间投资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商贸流通等领域进行投资。该县营造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和加大金融支持,在财政补助、土地供应、贷款贴息、用电用水用气价格和金融支持等方面与政府投资、国有企业投资等方面一视同仁。采用PPP模式建设市政路、图书馆、博物馆、规划展示馆和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合作期内,由社会资本投资人与怀宁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出资主体合资组建成立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政府在运营期内分8年向项目公司支付政府购买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