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政策执行期限为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
两项险种降低费率后,仅市本级就能为企业减少社保费支出6325万元
6月12日,安庆日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稽核中心获悉,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市决定在前期已实施的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成本政策的基础上,继续降低企业社保成本,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单位费率降至19%,失业保险单位费率降至1%。
该政策执行期限为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两年内企业养老保险单位费率从20%降到19%;失业保险总费率由现行的2%降至1.5%,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1%,个人费率0.5%维持不变。参保单位已按原费率缴纳5至6月份养老和失业保险费的,其多缴费用可抵扣以后月份缴费。
据市社保征缴稽核中心预计,两项险种降低费率后,仅市本级就能为企业减少社保费支出63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