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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出台“升级版”金融政策

  6月14日上午,市长陈冰冰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安庆市进一步推动服务业(金融业部分)加快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安庆晚报记者在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核心作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按照市政府要求,市投金办对《关于安庆市进一步推动服务业(金融业部分)加快发展若干政策》进行了修订。

  《若干政策》修订的指导思想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吸引更多金融机构进驻安庆。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通过出台政策,改善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创新力度,切实解决实体经济发展融资难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通过鼓励企业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融资规模。

  《若干政策》规定,2016年,市本级财政设立“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在扩大信贷投放方面,《若干规定》规定,对完成当年市政府确定的新增信贷任务的银行、对兼并重组企业发放并购贷款的银行、对开发适合“双创”、中小微企业、“三农”及扶贫项目的金融创新产品的银行等,市财政分别给予奖励。

  在发展直接融资方面,《若干规定》要求,对成功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信托计划、在新三板和安徽省股交中心定向增发或做市等方式实现融资的中小企业(不含政府融资平台)、股权投资机构对我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等,市财政分别将给于奖励。

  在完善金融体系建设方面,《若干政策》规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新设的市级分行、对新设的县域分支行、对新成立的村镇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市财政分别给予奖励。

  会上,还审议了《安庆市2016年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听取了设立安元基金和天使基金的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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