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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出台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实施方案

  为大力实施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我市日前出台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实施方案,聚焦全市8个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围绕实施农业现代化推进工程,充分尊重贫困村、贫困户意愿,有效利用贫困地区农业特色资源,扶持发展特色种养业,促进农业增效、贫困人口增收。

  根据方案,到2018年全市每个有条件的贫困村至少发展1项特色种养业,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基本上从事1项特色种养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帮扶贫困村实现双向选择全覆盖,实现1.5万户、6万名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脱贫。到2020年每个有条件的贫困村建成“一村一品”专业村,每个从事特色种养业的贫困户家庭收入达到本县(市)区平均水平。

  方案包含雨露工程、同心工程、阳光工程、“一村一品”产业推动行动等具体内容。

  雨露工程,计划组织406家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全市375个贫困村的贫困户开展对接,通过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基地+农户方式,为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同心工程,组织全市1500名以上农技人员,对375个贫困村进行对口帮扶,发展特色种养业,计划3年帮扶1万户。开展结对的农技人员帮扶贫困户至少发展1个增收产业,并发挥自身优势,帮助贫困户将农副产品卖出去。

  实施阳光工程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和社会优秀培训机构,为具备条件的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提供实用技能培训。

  “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中提出,要支持贫困村、贫困户立足农业特色资源优势,选准农业主导产业和脱贫产业,发展“一村一品”。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村发展粮食蔬菜生产,畜禽水产养殖、茶叶、水果中药村生产、林业特色和休闲农业专业村的,项目上优先安排,资金上给予重点倾斜。

  方案鼓励加大培育、引进、扶持与贫困户密切相关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度,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贫困地区示范联合体的评选、龙头企业申报、示范合作社的评定推荐要把吸纳和带动贫困人口增收情况作为重要指标。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发展的相关涉农项目资金,给予贫困户参与度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倾斜。

  为更好地推动特色产业扶贫,我市将加快培育贫困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建设乡镇“一站式”公共服务中心、贫困村村级服务站点,大力发展合作服务组织、服务型企业、社会服务组织等经营性服务组织。支持贫困县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农信农机农艺融合试点,农机购置补贴优先满足贫困人口需求,国家基层农技推广补助资金优先向贫困县倾斜。

  政策扶持上,将以贫困县为主体,统筹支持贫困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种养发展。市级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省级下达的项目资金,要向贫困县倾斜。各县(市)区安排项目资金时,要给贫困村、贫困户、带动贫困人口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和倾斜安排。贫困县要将财政资金投入设施农业、规模养殖等项目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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