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为了确保我市136项大气污染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切实提升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近日,我市出台《安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整改问题考核验收实施方案》。据了解,该方案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整改问题考核验收方式和考核验收细则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考核结果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作为考核重要依据。
据了解,此次大气污染防治整改问题考核的验收方式分为自查和考核验收两种。7月4日前,各区、安庆经开区、高新区和各责任单位按照“双查双验,部门为主”的原则,根据《安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整改问题考核验收细则》,对负责的整改问题组织自查验收,形成各区和牵头部门各自的自查验收报告。
7月初,市大气办将会同各区,安庆经开区、高新区和各牵头部门成立3个验收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分类考核,逐项验收。验收组在验收时将依据《安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整改问题考核验收细则》,对每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打分。得分小于或等于80分为不合格,大于或等于90分为合格,其它为基本合格。
此次考核结果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报送市纪委和市考核办,作为考核重要依据。另外,检查组还将按月对136个大气污染防治整改问题进行至少1次的例行督查,一旦发现新问题,将一并列入整改清单,并进行考核。同时,对于大气污染反面典型将进行曝光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