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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旅游局《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

  • 2016-10-27 14:14:00
  • 来源:安庆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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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旅游局关于《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现将此通知精神转发给你们,请按相关要求加强对所辖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坚持杜绝“不合理低价游”的扰乱旅游市场行为,为游客营造一个良好、有序的旅游大环境。
 
附件:省旅游局《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
 
                                                 2016年10月25日
 
 
 
转发国家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市旅游局(委),广德、宿松县旅游局:
  近日,国家旅游局督查组在合肥市、黄山市、淮南市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全面清理涉嫌“不合理低价游”产品,重点打击涉嫌“不合理低价游”经营的旅行社。为积极开展全省“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国家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旅发〔2016〕136号)、《关于请报送旅游市场相关指导价格的函》和《关于推荐“诚信经营旅行社”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做以下要求:
  (一)各地旅游主管部门要联合工商、网信、物价等部门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严打不合理低价产品,遏制“不合理低价游”势头;严查合同签订,切断“不合理低价游”链条;严查购物场所,堵住“不合理低价游”源头。
  (二)各地要强化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辖区内旅行社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清理下架涉嫌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已经下架的低价游产品,不得重新包装再次销售。凡是此次国家局督查组随机抽查到的旅行社要抓紧整改,整改情况报告于10月25日前报送省旅游局。
  (三)各地要按照国家旅游局要求,研究制定旅游团队客人日均最低消费参考价(包括吃住行导服和保险,不包括门票)以及重点旅游线路产品诚信指导价,于10月24日前报送省旅游局,并择机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各地要按照自愿原则鼓励属地旅游企业签订《旅行社诚信经营承诺书》(见附件),合肥、黄山市各推荐3家,其他各市各推荐1家诚信经营旅行社,于10月26前报送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姚李忠
  电话:0551-6299913562999599(邮箱)
  邮箱:281080175@qq.com
 
  附件:1、国家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的通知》
     2、关于请报送旅游市场相关指导价格的函
     3、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推荐“诚信经营旅行社”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