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27年(1938)日军侵占安庆,城内商号大部分歇业。日商开设洋行近40个,倾销日货,并成立商业宪兵队,不准中国人经营国货,不准中国人在闹市经营,商业陷入萧条。抗战胜利后,市场逐渐恢复,开业复业商号1296家,主要集中在西门正街、广济桥、大观亭、玉琳路、国货街、三步两桥、北正街、朱家坡等处。但因国内社会动乱,官僚与富商勾结,囤积居奇,商业依然不振。到1948年,个体商号纷纷倒闭,商业坠入困境。
解放后,市政府组建国营商业企业,控制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稳定物价,保障市场的正常供应。同时对不法资本家进行打击,对个体商号采取扩大信贷、降低批发起点等方式鼓励其正当经营。1953年,从私营批发商开始,对私营工商业全面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当年,国营商业企业与百货、棉布、五金3个行业的6户私商建立批购关系,第二年又有813户以批发为主的私营商号为国营商业经销、代销。1956年实行公私合营,37个商业行业的私营商店组成13个公私合营商店。1957年,全市商业系统有网点875个,其中国营32个、公私合营787个、个体56个,并开放水产、副食品、小土特产品3个综合交易市场。当年全市完成商品销售总额14734万元。
1958年,国营商业机构实行政企合一,并先后2次对公私合营和个体商贩实行“升级过渡”。13个公私合营商店合并为一个总店,88个合作商店合并为11个,787个公私合营网点撤并为615个,集市贸易被关闭。国营商业实行“大购大销”,造成一方面商品库存积压、浪费严重,另一方面人民生活必需的小商品断档,购销失去平衡,物价普遍上涨。商业部门采取凭票证特殊供应的方式稳定市场,特供商品达150余种。
1961年开始,恢复各专业公司。1962年起,原转入国营商业的合营和合作商贩陆续退出,重新按行业成立公私合营商店、合作商店及蔬菜交易所,恢复并增设了15个贸易集市,公私合营网点增加到1100多个,个体摊点达1700多个,商业渐趋活跃。1965年,全市商品零售总额达22464万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商业领域左的思想再次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贸易集市被关闭,小商小贩被作为“资本主义尾巴”,老牌商号被当作“封资修”,商业服务业网点大量撤并,市场回复到国营商业一统天下的局面,商品统购统销范围扩大,市场货源严重短缺,票证特供品种继续增加。
1980年以后,先后在百货、烟酒、信托等行业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接着又发动社会各部门组织待业青年以“围墙打洞”方式撞开市场大门,创办新型集体企业从事商业、服务业经营,从而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合商业的垄断局面。并创造性地发展“窗口经济”,使之成为安庆流通经济的劲旅,并在全国产生强烈反响。同时改革批发商业体制,调整农副产品收购政策,在发挥国营商业主渠道作用的同时,促成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方式、多种流通渠道和减少中间环节的“三多一少”流通体制的形成,全市商业流通业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1984年,新型集体企业安庆供销服务公司经理孙超在省、市领导的直接支持下,在全国首创民间外贸新天地。3年内,该公司先后向马来西亚、日本、丹麦、美国等14个国家和地区出口大豆、玉米、高粱、豆饼44批16.6万余吨,出口贸易总额1.2亿多元,创汇2670万美元。之后,安庆又有兴华公司、东华公司、开源公司等一批新型集体企业加入民间外贸行业。
进入新的世纪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全市流通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皖西南商贸中心的目标,克难攻坚,推进改革,加快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国有商业改革的步伐加快,多种所有制商业有序竞争的格局逐步形成。同时,着眼于提高流通的组织化程度,推进企业“三改一加强”,建立现代流通体系。为配合城区综合配套改革,增强城区整体经济实力,将市直商务、粮食、供销和蔬菜4个系统共46户企业分别划转辖区管理。对国有粮食部门实行“四分开一完善”和“三项政策一项改革”,供销系统实行棉花、农资流通体制改革,对经营粮食、棉花、农资的零售市场逐步放开经营,批发经营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并在城区和8县(市)建立了国家粮食、棉花储备库。二是经营方式百花齐放,连销经营发展态势强劲。流通企业大力开展经营、管理、技术创新,引入现代营销理念,推进流通现代化。从加盟上海华联、联华开始,安庆与长江流域各大企业广泛合作,一批“顶天立地”的优势企业和“铺天盖地”的方便人群众生产、生活的中小企业竞相发展。同时大力发展总代理、总经销,形成了以知名品牌商品为主体的批发经营和专业店、专卖店。招商引资也取得了显著成绩。三是市场建设成效显著,“三绿工程”得到认真实施。既有各具特色的专业市场,也有一批大型零售企业,同时打造了以专业化经营为重点的港口物流、烟草物流等专业物流园区,建设了以货物运输为重点的第三方物流。在“三绿工程”建设方面,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执法力度,制定《放心菜工程实施意见》,建立无公害蔬菜检测中心,试行“放心菜”直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摄影作者:郑明基
指标 |
绝对值 | 比上年增长% |
出口总额 | 19.5 | 30.4 |
其中:机电产品 | 4.1 | 50.1 |
其中:高新技术产品 | 0.4 | 22.8 |
其中:一般贸易 | 18.1 | 30.0 |
加工贸易 | 1.4 | 35.5 |
其中:对亚洲 | 11.2 | 44.0 |
对欧洲 | 3.6 | 23.1 |
北美洲 | 2.0 | 14.7 |
对非洲 | 1.2 | 29.6 |
对拉丁美洲 | 0.8 | 7.3 |
对大洋洲 | 0.4 | 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