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晚报1月16日讯 从省国税局获悉,自国家出台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以来,全省国税系统及时落实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2005年共减免税收7.01亿元,国税收入突破300亿元大关。
据了解,国税部门通过门户网站、税法公告栏,免费发放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手册,开通“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咨询窗口、咨询热线电话等方式,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使人们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有关政策和规定。统计表明,至2005年12月底止两次调高增值税起征点后,共有17.5万多户个体工商户因此受益,少缴纳增值税3.65亿元;给予1486户吸收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减收企业所得税3.36亿元;给予2.7万户个体工商户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76万元。全省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共吸纳下岗人员20530人;享受增值税起征点调高政策的个体工商业户共吸纳下岗人员16316人。(刘中文、熊兆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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