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大力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采取有效举措,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在撤乡并镇并村之后,全市181个乡镇(街道)均成立了司法所,全市所有的乡镇(街道),村(社居委)均成立了调委会,调委会总数达2209个。二是加强调解员的业务培训。结合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着力抓好人员配备和硬件上台阶,完成了全市人民调解员业务考试及持证上岗工作。三是进一步做好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加大了对多发性、易激化纠纷的调处力度,建立了重大纠纷及时报告,及时调解制度。自2005年1月至2006年1月,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纠纷19251起,防止民转刑案件452件656人,避免非正常死亡325件422人,制止群众性械斗161件,防止群体性上访281件1785人次,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安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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