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日报3月23日讯 “十五”末,我市城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45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标符合国家二级标准;长江芜湖段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5分贝,符合一类环境噪声质量标准,城市人居环境有了较大改善。这是记者从3月21日召开的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的。市领导张运木、洪建平、姚维圣等出席会议。
2005年,市环保局完成了《芜湖生态市建设规划》的编制,大力推行循环经济,生态市建设步伐加快,南陵县、芜湖县、弋江区三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全市已建成9个市级优美乡镇,5个省级生态示范村;“创模”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全市已建成省级绿色学校12个,市级绿色学校47个,市级绿色社区23个以及沐春园国家级绿色社区1个,绿色企业3个;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为民办实事力度进一步加大,2005年共受理“12369”环保投诉电话1165个,结案率达100%。
面对新形势和新机遇,副市长洪建平指出,环保工作应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强化环境监管体系,努力建立环保工作的长效机制,促使我市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以确保环境安全为目标,增强环境应急处置能力,认真开展各类重点污染源及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隐患的全面排查,特别是加大对居民集中区、长江流域沿岸及水源地上游危险废物排放企业的监管力度,制订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和危险化学品安全贮存、处置的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