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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水费逾期缴纳要收违约金

作者:裴珍,罗锐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日期:2007-8-14 9:24:47            8月份起,收到市自来水公司缴费通知单的市民应特别注意,在该通知单上多了一条告示,上面注明:每月水费应在抄表之日起15天内缴清,逾期未缴将加收每天3‰的水费逾期违约金。该告示表明,水费再不能随意欠缴了。
  8月10日,记者在市自来水公司了解到,为规范水费缴纳行为,防止市民因拖欠水费行为给该公司带来不必要的人力和物力损失,该公司依据有关规定,8月1日起实施了水费逾期缴纳加收违约金制度,现市区各水费收费点的电脑都已更新了收费程序。据悉,此次加收违约金的标准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该违约金的收取经过咨询市物价部门,属企业自主行为,不需要物价部门批准。
  据了解,收取违约金只是从8月1日起抄表的新增水费计算起,而在8月1日抄表前,已有拖欠水费的用户,拖欠部分暂不收取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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