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芳,美芳,乔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日期:2007-8-14 9:22:37
23岁的武汉女“毒枭”与我市一年轻男子“合伙”,将40克k粉称量分装小袋进行贩毒交易,今年4月27日在一家宾馆进行交易时,被市迎江公安分局民警当场抓获。8月10日,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文文、金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文文有期徒刑一年缓期执行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被告人金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期执行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4月23日,被告人文文在老家湖北省武汉市购买了约40克的k粉携带至安庆。次日,在安庆戏校南路某出租房内,文文和安庆人金某会合,并将k粉称量后分装小袋。文文交给金某30小袋共计21余克k粉,并要求其支付2000元,金某则答应将k粉卖掉后再付钱给文文。
4月27日下午,被告人金某携带30小袋k粉到市内某宾馆,在1211号客房内,金某欲以3700元的价格将k粉全部出售,正在交易之时,被我市迎江公安分局民警当场抓获,被告人文文也随后落网。据了解,公安机关当场缴获30小袋含氯胺酮成分的无色晶体,净重21.3克(折合海洛因约2克),剩下的k粉已被文文吸食和销毁。
8月10日,市迎江区人民法院经研究认为,被告人文文、金某明知毒品而贩卖,且系共同犯罪,贩卖毒品罪成立。被告人金某及其家属在案发后,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属立功;庭审中,两名被告人均如实供述事实,认罪态度良好,故对两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