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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首起“遗弃罪”抛弃梅毒女婴案开庭

作者:姚瑶 ,一平 ,国庆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日期:2007-8-1 9:20:05         一名刚出生三天的女婴因患先天性梅毒被狠心的父亲遗弃。7月30日,宜秀区人民法院以犯遗弃罪判处被告人陶某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这是我市首起以“遗弃罪”判处的案例。
     2007年5月2日,陶某妻子陈某产下一女婴,该女婴患有先天性梅毒。在治疗期间,陶某产生将女婴遗弃的想法。5月5日晚11时许,陶某和母亲一道将女婴遗弃。案发后,陶某已将被弃女儿领回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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