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卉,李大永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日期:2007-7-30 9:19:39
7月20日,潜山县槎水镇木岗村新桥组的小叶凡走完了他仅仅9岁的人生。这个品学兼优的孩子,生前在极度的痛苦中,在知道自己时日不多的情况下,为了留一双眼睛看世界,成全他人的幸福,自愿捐献自己的眼角膜,但是因为程序复杂等原因,小叶凡并没有能够实现他这最后的美丽愿望,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少年临终遗愿没能实现
小叶凡是2005年发病的,当年冬天被确诊为“骨恶性巨细胞瘤”。2006年1月4日在上海做了“右臂截肢”手术,出院后一直在安徽省立医院做化疗,但到10月的时候,叶凡的家长已经身无分文,因为经济特别困难,只好放弃治疗回家。而小叶凡虽然失去了右臂,脸也肿大变形,嘴也不能说话和进食,但仍然坚强的用左手写字,学习成绩也一直很好,求生的欲望特别强烈。在2006年的“六一”儿童节,小叶凡还获得了“优秀学生”的称号。
一位“志愿者行动小组”的成员告诉记者,根据小叶凡的父亲叶绍中和木岗村村委张定红主任在电话里介绍,小叶凡在能说话的时候和他父母商议过,为了能让盲人的眼睛复明,他愿意捐献出自己的眼角膜。该成员与市红十字会联系,得到的答复是,此事必须要与省红十字会联系,需要经过填表、公证、审批等手续。当时精神已经极度痛苦的孩子家长整天以泪洗面,痛不欲生,不可能还为捐献的事情再去奔波。而这位志愿者说自己和其他成员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因此联系过几次有关组织无果之后不得已都只好先回去工作了。
木岗村村委主任张定红表示,小叶凡十分聪明,看到他没能实现自己最后的愿望而遗憾的死去确实很让人伤感。去年11月份他就有这个意愿,如果当初有关组织得知此事后能够主动联系小叶凡的家长,也许结果会是另外一个样子。
市红十字会的蒋卫东主任也对小叶凡临终没能实现自己捐献眼角膜的愿望表示遗憾。不过,他说当时确实是没有与小叶凡家里取得直接联系,之所以后来没有主动联系,是因为跟他联系此事的那位志愿者提出能不能给小叶凡家里一点补偿的条件,他不知道这是小叶凡家长的意思还是这位志愿者的意思,但这与国家“无偿捐献”的原则是相悖的。
捐献眼角膜程序是否复杂?
据介绍,在我省人体器官捐献因为跟医学院挂钩而分成合肥、蚌埠、芜湖三个大区,安庆归属于合肥区。具体就捐献眼角膜来说,捐献者先要立遗嘱捐献,然后要交两张照片并向省红十字会索取申请表,填表后要得到直系亲属同意,再经过公证部门公证之后交到省红十字会审批。整个过程大概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市红十字会在中间主要是起联系和沟通的作用。
蒋主任表示,当然也可以急事急办,比如用特快专递来传送申请表等。但是捐献眼角膜必须坚持捐献者自愿的原则。另外捐献眼角膜还受到很多条件限制,比如说捐献者的年龄、是否患有传染病,眼角膜一般在人死后6小时内有价值(冬季为12小时之内)等等,这些都需要事前检查确定,因此中间有很多流程必须要走。一定要依法、按规定办事。
捐献器官还有很多路要走
据了解,一个人去世之后,他两只眼睛的眼角膜被切割后可以帮助8个因角膜疾患致盲的人复明。在我国每年只有6000人捐献,而等待的患者却有20万之多。
木岗村村委主任张定红告诉记者,现在我市在器官捐献方面的宣传和运作远远不够,还存在着比较强的传统思维习惯。其实只要做好沟通,给捐赠者一定的精神奖励,器官捐赠在农村完全可以接受。他说他们村的人原来也不能接受,但是自从该村78岁的叶云发成为全国首例亲体供体(捐赠肾脏给她的儿子)之后,该村人的思想就逐渐变的认可了。
据悉,在我国只有红十字会才有权利接受器官捐献,我省还没有出台关于器官捐赠方面的法规。市红十字会的蒋主任也认为目前的工作还做的远远不够。我市每年咨询的人虽然逐渐增多,但也仅仅只有20人左右。在对捐献者的精神奖励方面,省红十字会在大蜀山立了功德碑,市一级方面因为条件限制,暂时还没有。
不过,蒋主任指出,一个可喜的现象是,我市已经有两个捐献人申请器官捐献成功,其中一位是长者,一位是在外地打工的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