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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发生纠纷 便谎报被强奸

作者:潘静,王菲,李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日期:2007-7-13 9:30:14        和人发生纠纷后,为报复对方,竟到警方报案,谎称自己被人强奸。7月10日,市菱北分局刑警大队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2项之规定,依法对谎报被人强奸的违法当事人孙某(女,19岁)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决定。当办案民警对其宣读处罚决定时,孙某痛哭流涕,深深后悔自己当时报假案的行为。
        7月3日凌晨4时许,一自称“王敏”的女子到菱北刑警大队报案称:自己在当夜被五名男子强行拽上一辆吉普车,被带至开发区一大酒店,其中两名男子将其控制在宾馆房间内,并欲强奸自己,当时因自己强烈反抗,犯罪分子未得逞,后自己趁机逃走。接到报案后,值班民警迅速将案情向分局带班领导汇报,并立即会同技术员来到该大酒店事发房间,对现场进行认真仔细的勘查,同时向报案人详细了解整个事情的经过。刘弘大队长在获悉报案情况后,指令刑警一中队负责侦破此案,通过耐心询问,报案人将自己当晚被拽上吉普车的车牌号讲出来,侦查员紧紧抓住这条线索不放,并很快查明这辆吉普车的车主,通过车主,顺藤摸瓜,于7月2日晚将强行把王敏拽上车的金某、杨某等人抓获,通过审讯,五名男子所交待的事情经过却与报案人的报案大相径庭。办案民警通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后,发现报案人王敏的姓名、住址均是假的,报案情况不属实,这里面肯定另有隐情,侦查员一面重新将报案人“王敏”找回进行询问,另一面到相关地点提取证据,在大量的证据、事实面前,“王敏”终于交待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王敏的真实姓名叫孙某,现在市区某ktv做事,与金某因琐事产生矛盾,其男朋友便约金某出来,提出用现金解决“事情”,7月2日晚,双方各自带着几名社会闲散青年在一西餐厅门口“谈判”。未果后,孙某怀恨在心,连夜到菱北刑警大队谎报自己被强奸,想以此报复金某。哪知道落得自己身陷牢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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