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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未领证 欲再婚遭“前夫”骚扰

作者:杨宏伟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日期:2007-7-11 9:48:29          今年29岁的胡女士与“丈夫”结婚6年都未办理结婚证,在遭遇感情不和、家庭暴力等不幸后,她选择了离家出走,并找到了新的幸福。但就在她准备结婚时,“前夫”许某找上门来进行威胁。近日,胡女士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求助。
      据了解,2001年3月,家住望江县华阳镇的胡女士和邻村一位姓许的男子自由恋爱并“结婚”,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举办婚礼之前,胡女士接受了男方1万元的彩礼,双方按照当地的结婚习俗办了酒席,并邀请了亲戚朋友到场参加。同年底,胡女士生了一个女孩。然而,在以后的日子里,胡女士发现“丈夫”好吃懒做,喜欢打牌赌博。两人为此经常发生口角,胡女士经常被“丈夫”殴打。孩子3岁时,胡女士便离家出走,到安庆市区一家酒楼打工。在这期间,她认识了刚离婚不久的王先生,两人走到了一起。
     今年4月,王先生提出要和胡女士结婚。而这时,胡女士的“丈夫”不知从哪得到消息后,从望江县专门找上门来,扬言如果王先生和胡女士结婚,他就到法院去告两人重婚罪。 
      安徽甄昭律师事务所谭律师对此认为,王先生与胡女士可以去办理结婚手续,并不构成重婚罪。按照法律规定,重婚是指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与他人以夫妻的名义居住,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行为。这里的有配偶或结婚的标准是双方到当地民政部门领取了合法的结婚证明。我国1994年颁布的《婚姻法》不承认事实婚姻,即男女双方无论是同居还是以夫妻的名义一起生活,只要没有领取合法结婚证明,都不算是有效婚姻。
       谭律师认为,胡女士与“前夫”应属无效婚姻关系,如果胡女士现在要与王先生结婚,应先向法院提起宣告婚姻关系无效的请求,并就有关财产、孩子抚养问题等一系列情况与“前夫”作一个了断,然后再去办理结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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