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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汽车大盗”获刑 盗车12辆

作者:马玉山,查啸宏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日期:2007-7-9 8:58:28           7月6日上午,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依法对“汽车大盗”林汉球等6名被告人进行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林汉球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周华林等3被告人10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对另两名转移、销售赃物的被告人亦分别判处了有期徒刑缓刑。
      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2、3月间,被告人周华林通过他人介绍与被告人林汉球认识。双方约定,由周华林负责盗窃车辆,林汉球负责销售。2006年3月20日凌晨,被告人周华林、李华等人,携带作案工具窜至合肥市某大厦楼下,盗得停放在此处的“丰田佳美”小轿车一辆,开至广东省惠州市交由林汉球收购。此后,从2006年3月至2006年5月的短短两个月时间,几被告人分别在湖北省武汉市、黄石市及我省合肥市、安庆市等地,盗窃“本田雅阁”、“丰田佳美”小轿车共计12辆,总价值人民币3042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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