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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未成年人安全教育不容忽视

作者:周璞,李义江,黄晶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日期:2007-7-6 9:50:10      生命是美好的,也是脆弱的,但因忽视安全而让生命之花过早枯萎,留下的便是无尽的伤痛和遗憾。盛夏是安全事故的频发季节,安全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的首要问题,近日,记者走访有关部门,采写下列这组稿件,以期警示。 暑假期间:  未成年人安全教育不容忽视   4月21日下午,怀宁县金鸡小学的三名在校生在河边玩耍时,不慎落水身亡。
  6月6日下午,太湖县徐桥镇初级中学四名学生放学后相约到离校1公里处的陈家堰游泳,两名学生(年均15岁)不幸溺水身亡。
  6月17日下午,一名15岁少年落入桐城市大关镇王集村红星组一水塘,溺水而亡……
  一个个鲜活的生命遽然消逝,一幕幕悲痛的场景几度重演。然而,这些并未能唤起某些人应有的警醒。
  气温日渐升高,一些中小学生到江、河、塘游泳现象明显增多,他们年龄较小,安全意识薄弱,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截至6月18日,我市警方已在连续两个月内共接报溺水事件9起,共造成10人死亡,其中死亡者里有9名是中小学生。而去年夏季,全市接报的7起溺水身亡事件中,死亡者绝大部分也均是未成年人。
  中小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是父母的心肝宝贝,他们倘若出了意外,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的悲伤与损失不言而喻。为此,有关部门建议:暑假期间,社会、学校及家庭应形成齐抓共管机制,以防止溺水悲剧再度上演。首先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结合典型安全事例教育学生远离水库、池塘、河边,外出游泳要在家长陪同下进行;家长也应密切掌握孩子去向,防止孩子擅自下水游泳。其次社会要积极开发安全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的公共游泳场地,供人们使用。再者,部分单位可以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游泳培训活动,以防患于未然。
高温天气:饮食安全需谨慎 有了饮食安全的保证,才能笑靥如花。 (资料图片)   过期臭粽子,披上“新装”又出售,日前,皖毛毛“黑心棕”事件一出,立即引起社会各界一片声讨。天气逐渐炎热起来,又到了每年食物中毒的高发时期,食品安全问题的不断暴露,不禁给我们敲响警钟:到底还有多少食品安全问题在人们周围“作祟”?高温天气,人们饮食安全需谨慎。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市曾发生多起食物中毒事故。2005年4月21日,在科技广场修建私房的李某及外地瓦工13人因食用变质食品(春节时腌制的年糕和小白菜)而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2005年5月29日,潜山县某矿业有限公司的24名职工,因饮用被污染了的露天水凼里的水,出现不同程度腹泻、腹痛症状;2005年10月1日,市开发区两工地食堂19人,因食用喷洒某杀虫剂的白菜而引发食物中毒。2006年10月,太湖县某初级中学学生也因饮用水不洁而导致大规模食物中毒。
  多起食物中毒事故虽已离我们渐渐远去,但高温天气的来临,亦预示着饮食安全问题将再次成为公众密切关心的焦点。据了解,夏季来临,气温升高,湿度大,气压低,非常适宜细菌的生长繁殖,此外,食物易腐败,加之蚊虫叮爬,如果人误食了这些被细菌和微生物污染的食物,则有可能导致食物中毒,引发细菌性痢疾或感染性腹泻。因此,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平时要注意饮食卫生,不吃生冷食品,不吃腐烂变质及被苍蝇、蟑螂污染过的食物;购买食品时也要擦亮眼睛,认清标识,尽量选购质量合格食品,以防“病从口入”。
高峰用电:家用电器防火莫忽视   如今,随着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常用的家电如空调、冰箱、电视、洗衣机、热水器以及电脑等进入了千家万户,给人们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然而,超负荷用电现象也日渐普遍,严重威胁着广大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记者从市消防支队获悉,自今年1月至6月21日,我市共发生火灾341起,死3人,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2340807元,其中,家用电器导致火灾99起,占火灾总起数的29.03%,居各类火灾之首。
  据了解,今年1月29日6时01分,市开发区迎宾大道某宾馆由于客房空调线路故障而引发火灾,烧损了电视机、空调、床及被子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200元,伤两人。5月2日21时11分,吴越街某咖啡西餐厅发生火灾,烧毁屋内沙发、茶几、椅子等物品,过火面积8.2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1129.5元,所幸无人员伤亡。后经查证,此次火灾也是由该店部分电气线路故障所引发。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现在,诸如此类的火灾一年中不知要发生多少起,而起因几乎都是由家用电器使用不当或出现故障所致。
  夏天,是一年一度的用电高峰,尤其在酷暑天气,空调、冰箱等大功率电器同时使用,易增加线路负荷,加速线路老化,从而引发“火魔”光顾。此外,一些家用电器,使用后只关开关,不拔电源插头,长时间蓄热也会引起火灾。为此,市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夏季需注意防火,家用电器的安全使用切莫忽视。
车祸猛于虎:梅雨季节行车需小心   妻子第二天分娩,而丈夫前一夜命殒路旁,这一切都是酒后驾驶惹的祸。今年3月2日20时50分,池州市贵池区某村民组村民余某酒醉后驾驶两轮摩托车在我市中兴大道非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至第四人民医院附近时,因方向失控碰撞到人行道上的电线杆,伤势过重于当日抢救无效死亡。余某年仅26岁,第二天即将为人父,他的不幸死亡,给妻子和刚出世的孩子留下了终身难以磨灭的伤痛。
  这是记者日前从市交警部门获悉的一桩家庭悲剧,据了解,像这样惨痛的教训至今已不胜枚举,仅从今年1~6月来看,我市共发生交通事故885起,死190人伤1286人,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286140元,事故起数虽较去年同期减少1.99%,但受伤人数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82%,交通安全问题依然不容忽视。
  该部门宣教科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酒后驾驶、逆行、疲劳驾驶、超速或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是近年来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尤其在梅雨季节,受高温、暴雨等恶劣气候条件影响,许多驾驶员容易疲劳、注意力不集中、情绪急躁、饮酒过度,车辆间也常因道路湿滑屡发碰撞,因此,梅雨季节向来被视为交通事故甚至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高发期。“车祸猛于虎。”该负责人提醒道:梅雨季节中,驾驶员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持良好的睡眠和轻松愉快的心情,酒后切莫立即驾车出行,以免伤及自身,殃及他人。
  
 记者手记:   这似乎是一个渗透着疼痛与悲伤的记录。我们仿佛又看到了一个个触目惊心的画面:血迹斑斑的现场,惨不忍睹的遗体,跪地嚎啕大哭的亲属……这些事故不仅造成人命伤亡和财物损失,更给无数家庭带来永远难以愈合的创伤。
  生命诚可贵,安全是保障。随着第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号角的吹响,全市上下掀起了一股“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风潮。然而,安全生产绝非“一月”之功,我们不能寄望每年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治愈所有隐患痼疾,这既非良策,也不现实。安全生产没有淡旺季。我们不仅要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高度重视安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更应时刻警醒。任何麻痹和侥幸只会导致事故发生———事故不会怜悯弱者,也不会畏惧权势;不会相信空洞口号,也不会原谅无能或无知,只要违背了客观规律,它就会不期而至。
  生命往往就在不经意中稍纵即逝。加强安全工作,关键就是要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我们既不能“检查不断、隐患不断”,也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更不能“视而不见、置之不理”。我们必须坚持“抓住头、扎好根、编织网、动真格”,真正做到警钟长鸣。
  让我们放飞安全,把握生命,愿平安幸福永远荡漾在我们的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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