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法生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日期:2007-7-3 9:18:20
7月2日下午,副市长李胜荣代表市政府与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就龙眠山路和集贤北路征地拆迁工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据了解,集贤北路a段7月3日正式启动征地拆迁安置工作,7月31日全面完成任务。龙眠山路7月3日正式启动征地拆迁安置工作,8月31日全面完成任务。目标责任书作出政策规定,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征地拆迁安置,由辖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实行费用总包干。违法建筑实行零补偿原则,废除“拆一还一”的拆迁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包干费用按《安庆市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房屋拆迁认证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执行。对及时完成征地拆迁任务、被拆迁人进行了妥善安置,成绩突出的市政府将给予表彰或奖励。
目标责任书要求,辖区政府要制定详细的征地拆迁工作方案,对被征迁范围内的人口、土地、房屋及附属物和管杆线、清障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然后按村组分户造册形成摸底情况报告,并在村(社居委)、乡(镇、街道)、区三级进行公示。严格依据《安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第62号令)、《安庆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第58号令)及《安庆市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制度》实施征地拆迁工作,做到依法征迁、无情拆违、有情操作,既保证按时全面完成征迁任务,又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在征迁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在实施征迁工作的同时启动拆迁安置工作,确保18个月还房。征地拆迁安置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