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玉堂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日期:2007-6-29 8:48:49
开发商建筑的房屋与民众乐园的居民房间隔非常近,建成后将严重影响居民房屋采光。 徐勇进 摄
生活在宿松县孚玉镇民众乐园的居民,多年来一直过着平静的生活,由于该处进行开发建设,扰乱了他们正常的生活秩序,因为该建设项目工程完工后,他们房屋的通风、采光等都将受到严重影响。
近日,宿松县孚玉镇民众乐园的部分居民来到本报,反映该县龙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红府广场,通过审批的设计建筑物呈工字形,两端与他们房屋的间距非常近,严重影响他们房屋的通风、采光。他们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审批表规划要求栏中,明确注有“不得影响相邻建筑安全、通风、采光”,但设计方案竟然通过了审批。由于开发商违规施工,因此,双方发生了数起纠纷,并触犯了有关法律,目前,公安部门也已介入。
当日,记者来到该县建设局,据有关人员介绍,开发商的前期工作,确实存在不当之处。由于当地居民对设计方案意见较大,因此要求开发商对设计方案进行调整,然而他们没有得到批准擅自施工,曾责令其停止施工。但他们已按规定对设计进行了调整,并办理了相关手续,目前,他们的开发项目在程序方面已经合法。
在红府广场施工现场,记者看到在建的桩脚紧挨着居民的房屋,通过设计方案和施工现场,建筑物同居民的窗户仅1米左右。因此,当地的居民对调整后的设计方案仍然十分不满,他们认为调整后的设计,虽然较以前有所改善,但仍然没有彻底解决问题,尤其是处于建筑物两端人家的状况,一点都没改变。
那么,开发商又是如何看待这一问题的呢?记者采访得知,他们觉得非常委屈,认为自己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建设项目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审批,按计划本应进行基础建设,由于当地居民无理取闹,导致建设项目无法正常施工,给他们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一些居民的部分房屋、窗户为违法建设,他们不应以“违法所得”,作为维权的资本。开发商说,他们为了息事宁人,多次同当地居民进行沟通,并提出给予经济补偿,但始终未能解决问题。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听到多种议论,有的人说,开发商将利益最大化在情理之中,但有关部门在规划、设计、审批建设项目时,应考虑是否侵害他人的利益,红府广场出现这种状况,让人难以理解;有的人说,开发商“侵害”他人利益,之所以能够“合法”化,乃相关部门不依法办事所为;当事居民更是义愤填膺,目前,他们同开发商处于僵持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