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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二药受害者哭诉医院知假不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 新快网-新快报 点击数: 日期:2007-8-10 10:10:00       新快报8月10日报道  昨日,轰动全国的齐二药民事索赔案昨日在广州市天河区继续开庭。共有10名假药受害者联合状告中山三院索赔2000万元,继8月2日4名被害人索赔案开庭后,昨日又有4名被害人与中山三院及两家药品销售商对簿公堂。   原告周先生指控中山三院在假药事发后没有及时召回已出院病人携带的假药,导致他们继续服用假药,造成了更多人死亡。   对此,中山三院的党委书记王荣新解释是“通知(出院)总有个先后顺序,有的病人很难取得联系,有人先接到通知,有人后接到通知,这个很自然”。   受害人家属   假药案发后   患者继续注射出院携带的假药致死   周先生的父亲是引爆齐二药案的第一例患者。他向中山三院提出的索赔额为90万元。周先生指中山三院在发现假药后并没有立即将已出院的病人召回,导致他们病情恶化,有的病人甚至继续注射出院时携带的假药,直接导致死亡。“我现在每天下班路过中山三院都会一阵心酸。”周先生越说越激动,忍不住当庭落泪。   赖小姐的父亲也有类似的情况。在赖小姐看来中山三院并没有全力抢救所有的病人,抢救任贞朝,只是医院将任作为一个典型示范。   赖小姐的父亲因患肝病在中山三院治疗期间,使用了22支齐二药生产的假亮菌甲素,后因住不起医院,出院后带了12支假亮菌甲素回老家打点滴。然而,直到假药事件曝光,中山三院仍没有通知他们停药,也没有通知其父回去复查。后来赖小姐一家人从媒体上知道假药事件后,回到中山三院复查,中山三院却以不是在该院使用亮菌甲素造成病重为由,拒绝接收赖父住院。无奈,赖小姐将其父转回老家后不日即死亡。   “我父亲已经走了,赔偿多少也抵不过亲人的离去,我从老家赶来,就是要为父亲讨回公道。”赖小姐暂时没有向中山三院索赔,想先观望一下形势再计划怎么告。赖小姐旁听了上次的庭审,但没有出现在昨天的庭上。   中山三院回应   有的病人很难取得联系   对此,记者采访了中山三院的党委书记王荣新,他解释到,虽然院方4月份底已经开始怀疑药物有问题,但广东药品检验所真正出结论是在2006年的5月9日。检验结果出来后,中山三院马上开始逐个通知用过假药的病人回医院复查。“通知总有个先后顺序,有的病人很难取得联系,有人先接到通知,有人后接到通知,这个很自然。”王荣新表示。对于赖小姐反映的中山三院拒绝救治父亲的情况,王荣新表示,如果回医院检查,结论是病重的情况与使用的假药无关,中山三院也不会无偿救治。   中山三院称药价涨28%符合规定   假药从出厂到消费者飙升8倍   8月2日齐二药索赔案庭审时爆出了齐二药假亮菌甲素由出厂价5元/支飙升8倍卖给了患者。其中,齐二药厂5元/支(出厂价)卖给金蘅源,金蘅源以每支33.84元卖给省医保,省医保以每支36元卖给中山三院,最后从中山三院到达患者手中是46.1元。假亮菌甲素由中山三院到达患者手中价格涨幅达28%,昨日庭上,中山三院对此事特地作出了回应,称根据广东省物价局明文规定,中山三院并没有违反相关规定。   中山三院代理人蔡彦敏教授辩解,根据《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文件》的规定:中标价格区间为20.01—40.00元的药品加价幅度为28%。蔡彦敏解释,按照这个规定,医院可以最高加价28%,但不能超过这个数字。涉案的亮菌甲素中标价格是36.005元,符合加价28%的规定。   中山三院同时表示:“我们医院没有任何权力去决定药品价格。价格由省里委托的招标公司定中标价和零售价,医院只能遵守这个规定,比如亮菌甲素在各大三甲医院都是我们这个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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