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姜明、陈瑞 文章来源:新安晚报 点击数: 日期:2007-9-3 10:26:49
十年前,丈夫因琐事和他人起争执,并殴打他人致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妻子小陈心疼丈夫便给其路费,并帮助其逃匿;十年后,丈夫在逃亡途中突发脑溢血住院治疗,小陈经咨询律师,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了丈夫的下落。8月31日,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小陈和其丈夫最终均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在1997年案发前,丈夫小赵和朋友小周等人一起合伙做贩鱼生意。可是,后来因生意利润的分配,小赵和小周发生了一些不快。同年7月20日上午,小赵与小周就生意利润问题再次发生争执。小赵拿起一把尖刀向小周猛刺。小周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事发时,小赵的妻子小陈正好赶到现场,她给了小赵300元钱,并找来一辆载客摩托车,帮助小赵逃匿。小陈没想到,小赵这一逃就是十年。十年间,小赵改了姓名,先后在湖北仙桃、广东东莞等地,靠做各种零工生活。然期间小赵曾偷偷潜回家中和小陈及子女团聚,但看着丈夫这样提心吊胆地过日子,小陈心理也很不是滋味。今年4月2日,逃亡了十年的小赵突发脑溢血,被送进广东东莞市清溪镇医院治疗。在得知丈夫的病情后,小陈十分焦虑,她再也不想让小赵这样胆颤心惊地在外面逃亡。于是,她经过咨询律师,今年4月9日,主动向太湖县公安机关报告了小赵的情况,并提供了小赵的下落。
8月31日,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太湖县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宣判:以小赵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小周家属各项经济损失31万余元;以小陈犯窝藏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