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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悉“自己”被判刑 互换身份证“招祸”

作者:周国庆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日期:2007-9-10 9:44:45       余某在外地打工时将身份证与朋友储某互换使用,当他回到家乡岳西白帽后才知道“自己”被判了刑,9月6日,他来到岳西白帽派出所,要求还自己一个清白身份。
  余某今年18岁,3月份到广东一工厂打工,在这里认识了储某,一个月后储某私下离开,到别处谋求工作未果,又想回到原厂,因担忧自己先前的违规行为被厂里发现,遂与余某互换身份证进行使用。6月份储某在浙江伙同他人实施抢劫,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由于储某用的是余某的身份证,刑事拘留证被寄到了余某老家(白帽派出所辖区内某村),而在外打工的余某一无所知,待到9月份回到家中时,看到浙江法院寄来的判决书,才知道“自己”因抢劫罪被判了有期徒刑三年。
  针对余某这种互换身份证的做法,白帽派出所对他进行了严肃的批抨教育。同时警方又迅速与浙江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沟通、衔接,让浙江警方了解此事,为余某澄清事实真相,还他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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