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田存明,周国庆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日期:2007-10-21 10:30:55
10月19日上午,全省第一个县级道路交通巡回法庭在怀宁县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
近年来,怀宁县境内的道路交通事故每年达2000多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行政调解不再是解决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必经程序,导致大量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直接诉至法院。怀宁县人民法院经与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充分协商,决定成立道路交通巡回法庭,并共同出台了《关于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根据相关规定,凡交通事故发生地在怀宁县境内的案件,原告均可向该巡回法庭起诉。该法庭的成立对于整合执法资源,实行部门联动,及时化解矛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