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本地快讯 >

大学生上山游玩遇难 引发责任之争

作者:杨宏伟 文章来源:安庆新闻网 点击数: 日期:2007-11-1 15:30:58         3个月前,上海理工大学学生祝鹏志和同伴利用暑假到司空山游玩,不慎遇难身亡。事隔3个月,其家人告诉记者,仍然没有人为此事负责。祝鹏志的外祖父占某近日与记者通电话时,语调悲哀:“难道我的外孙就这样白白死了?”
    在太湖县北中镇望天街一普通的民宅里,记者见到了祝鹏志的父母,虽然时间过去了一段时间,可他们依然一脸悲痛。祝鹏志的父亲祝秀龙告诉记者,其子祝鹏志只有19岁,生前在上海理工大学读书。今年7月31日,他与几个同伴相约,到离家不远的司空山游玩,不幸遇难。“将近三个月了,我仍处在精神地狱中,曾多次找过岳西县司空山管委会、岳西县旅游局等相关部门,他们都称没有责任。”祝秀龙对记者说:“一个年轻生命的消失已让人很心痛,然而更让人难受的是,谁都不能给我儿子的死亡一个说法。”
    吴亚林是遇难者祝鹏志生前好友,也是那次与祝鹏志一起到司空山游玩的同伴之一。记者在其事后所写的证明材料上,大致了解了当时的事发经过:2007年7月31日上午,放暑假回家的祝鹏志和吴亚林、吴义群、吴显才四人相约到司空山二祖寺去游玩,他们是从岳西县冶溪镇松坡寺上司空山的。中午11点左右,四人游玩了二祖寺后沿原路返回。下午3点左右,他们途经响水岩瀑布处,发现瀑布上方有一个天然像浴缸似的洗澡池。由于天气炎热,加上他们上、下山时流了一身汗,有人提议下池洗澡。吴显才第一个下池,没一会就起来了。祝鹏志是第二个下池的,可洗了好一阵子,同伴都没有见他上岸,几个人上前一看,池中不见祝鹏志的踪影。他们感到事情不妙,赶快四处寻找,发现祝鹏志已摔到岩底,鼻孔没了呼吸。同伴们一边拨打“110”和“120”,一边请山上修庙的师傅过来帮忙,在“110”处警车到来之前,修庙的师傅就说“人已经死了”。
  祝秀龙说:“在我多次申诉的情况下,9月17日,岳西县相关部门曾给了我这样一个答复:第一表示同情;第二祝鹏志遇难原因是洗澡;第三祝鹏志等人自行从司空山北边上山处未开发,不是旅游区,也没有路……”
  “对他们‘从司空山北边上山处未开发,不是旅游区,也没有路……’的答复,我认为明显是不尊重事实,有大幅旅游版图标志可以为证。”祝秀龙对记者说:“司空山作为省级旅游名山,开发多年,经媒体宣传,已是家喻户晓;上司空山主要路线有两条,即店前方和冶溪方(有大幅图示),证明两边都可以上山;特别是司空山中有一些高危险或潜在危险的地段、旅游景点没有管理人员巡视,没有警示牌,更没有安全防护设施,这是导致我儿子祝鹏志遇难的主要原因。我认为司空山管委会应负责任。”
  对于祝鹏志在司空山游玩时摔死,司空山管委会该不该负责任呢?10月25日,记者专程来到岳西县旅游局。该局一位姓王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于这起遇难事件,司空山管委会有没有责任,我不好说。严格地说,司空山北边(遇难者祝鹏志上山处)没有开发,也没有卖门票,如果遇难者家属认为司空山管委会有责任的话,可以依据法律进行起诉。”
  安徽甄昭律师事物所谭克明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我国法律规定有过错原则和无过错原则。本起事故的发生应适用过错原则。司空山是省级旅游名山,还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了“岳西县司空山管理委员会”。虽然司空山北边没有对外接待游客,但是对社会并未告知,也未采取必要的措施,禁止游客入内。尤其是一些景点易于发生危险的地段也未设立警示标志,司空山管委会疏于安全管理,对祝鹏志的意外身亡应负有一定的责任。遇难者祝鹏志作为大学生,已年满18岁,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的人,对司空山旅游景点可能出现的危险,应有一定的辨别能力,因此对本起事故的发生,遇难者祝鹏志也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