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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狗”失去嗅觉 超速行驶“买单”

作者:杨宏伟 文章来源:安庆新闻网 点击数: 日期:2007-11-7 10:11:22      “我这才知道,‘电子狗’不是万能的,超速还是要被罚款的。”市开发区某大酒店赵老板不久前,在自己心爱的小车上安装了一种名为“电子狗”的反雷达测速设备,目的是防自己超速时,遇到测速及拍照系统,以此逃避处罚。然而没有想到自己虽然装了“电子狗”,却还是收到交警部门寄来的罚单。
  赵老板是合肥人,去年4月来我市,在市开发区开了一家大酒店。他对记者说,自去年到安庆来开店,他因为开车超速多次被安庆交警罚了款。后来他听朋友说,如果安个“电子狗”,行驶到“电子眼”监控范围前,就可以得到提醒,避免超速。今年6月,赵老板在集贤北路一家汽车配件店里,花700多元购买了一套能自动窥探测速仪和摄像头的“电子狗”。
  赵老板对记者说:“刚开始,我还沾沾自喜地向朋友炫耀,认为交警部门设置的摄像头和测速仪在哪儿,我都知道,可以随心所欲地开车,不管是在市区道路还是在高速公路上。只要“电子狗”不响,我就开得很快。”
  让赵老板感到奇怪的是,前一段时间,他接二连三地接到“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托人到交警部门查询,说他在合安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赵老板琢磨着,自己车上安装的“电子狗”没有响,没有理由被罚款呀。但事实容不得他狡辩,只得乖乖地缴了罚款。
  面对几次交通违法罚款,赵老板觉得自己上当了,气愤地把车上的“电子狗”给拆下来,去找卖主理论,并要求卖主为罚款买单,但对方对他不理不睬,赵老板只好自认倒霉。
  11月2日上午,记者以顾客的身份走进赵老板提供的那家汽车配件店。“有没有‘电子狗’?”店主笑脸回答:“有。”“多少钱一个?”记者问。“800元,保证你好用,不好用的话,退款!”店主回答。记者以价格太贵为由离开了。在市开发区一家汽车用品店里,店老板开价600元向记者兜售“电子狗”,并且声称自己的产品质量非常过关。
  据我市交警支队一位姓张的警官介绍说,“电子眼”就是电子测速系统,亦称数码式快相雷达系统,它通过雷达系统探测车辆速度并以数码相机拍摄超速车辆取证。目前,包括安庆在内的许多城市建设的电子违法取证系统,被广泛作为交通违法行政处罚的依据。“电子狗”学名叫测速雷达报警器,是安装在汽车上的雷达警示装置,雷达测速仪通过发送并接收反射回来的脉冲波的频率比,用电脑分析差异,换算出汽车的速度,而测速雷达报警器就是通过接收雷达波用来测量汽车速度的脉冲波,然后发出警告。现在市场上出售的“电子狗”的监测距离从几百米到上千米不等。有的“电子狗”还采取了特殊电子手段干扰“电子眼”运行,以达到逃避监控的目的。
  据悉,我国目前的法律没有对“电子狗”进行禁止,也没有允许,属于“法无明文规定”。然而各地出台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办法对“电子狗”进行了禁止。张警官说:“安装电子警察的路段都是交通繁忙或相对危险的路段,安装‘电子狗’的车辆经过这里时会发出警报声,干扰驾驶员,造成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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