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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筹女友人流费 少年邀友逼女生卖淫

作者:胡芳,朱振平,乔剑 文章来源:安庆新闻网 点击数: 日期:2007-11-20 9:51:15          因女友怀孕没钱做人流手术,一名16岁的少年竟同朋友商议找女孩坐台赚钱,并从安庆某校强行将一女生带出,将该女生强奸后带到外地卖淫。11月12日,迎江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夏某某、赵某犯强迫卖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6年半,并分别处以罚金7000元。
  今年5月份,16岁的夏某某因女友王某某(另案处理)怀孕无钱流产,遂找朋友潘某(另案处理)借钱,但潘某也没钱,于是商议找女孩带到合肥卖淫赚钱。5月20日晚,潘某通过上网聊天认识了檀某(另案处理),檀某表示能找到女孩。第二天,檀某和其男友蒋某及严某某、夏某某、赵某、王某某、潘某共同商量找女孩。5月22日下午,夏某某、王某某、赵某、潘某等人在安庆市某校内强行带出年仅14岁的女孩刘某。檀某和王某某让刘某出去坐台赚钱,刘某不同意。夏某某后来强奸了刘某。
    5月23日下午,夏某某、王某某、赵某、檀某四人将刘某带到合肥,在马某(另案处理)开的洗头房内,强迫刘某卖淫,获赃款900元,其中马某得270元,剩下的630元由王某某拿去。5月26日晚,夏某某等人又将刘某带到潜山县葛某某(另案处理)开的洗头房内,收取葛某某2000元的中介费后将刘某留在葛某某店内。随后,葛某某将刘某送至潜山县梅城镇某桑拿洗浴中心欲让其卖淫。5月28日,大观区公安分局将刘某成功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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