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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生子 法理不容

作者:王汝庆,张启刚 文章来源:安庆新闻网 点击数: 日期:2007-11-27 9:27:29        桐城市范岗镇的方某没离婚就与一离婚且有一孩的妇女同居,并生育一男孩,日前被当地公安部门以涉嫌重婚罪依法刑拘,其还将受到计生部门的处罚。
    该市范岗镇高黄村闫屋组村民方某1988年结婚,后育有一男孩,2004年前后未离婚的方某与离婚且有一孩的陈某同居。陈某今年8月为方某生下一男孩。
    桐城市计生委接到举报派人调查取证,但方某与陈某有意躲避。桐城市公安部门以重婚罪依法对方某进行了刑事拘留,并通过dna鉴定,确认孩子系方某与陈某所生,在事实面前方某终于承认了多胎生育的事实。当地计生部门查明事实后也将依据国家政策给予方某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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