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巧燕,周国庆 文章来源:安庆新闻网 点击数: 日期:2007-11-26 9:29:25
近年来,随着安庆经济的飞速发展,前往法院诉讼的金融纠纷案件也在逐年上升。仅10月份,迎江区法院就受理了一批来自各个商业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的银行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共计96件,创历史新高。
这些案件涉及到公民消费、合伙经营、企业贷款、住房买卖等方面。有些案件虽说是借款合同,但牵涉到的法律关系并不简单,所涉法律争议也不小。如借款合同并非借款人本人签字,贷款是由借款人承担、实际借款人承担,还是共同承担呢?又如,借款合同起因于房屋买卖,而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双方又存在争议。同时,由于在借款合同设定担保时,金融机构对合同审查不严,重复抵押担保,为自己担保等问题也屡见不鲜。
在房屋按揭抵押贷款、公民消费贷款等案件中,因被告下落不明而公告不能送达的案件为数不少,所以送达也成为影响诉讼效率的一大难题。
银行借款借给谁?如何审查贷款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还款能力?怎样提高银行承办贷款业务工作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这些问题对于从事信贷的工作人员来说,是一个值得深思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