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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追踪:政车“逼翻”货车事故认定已有结果

作者:李翔 文章来源:安庆新闻网 点击数: 日期:2007-11-30 9:24:21        11月12日,怀宁县公路局两辆路政车在该县境内为追赶一辆超载的大货车,致大货车与其中一辆路政车发生追尾,并造成2人直接受伤和2人间接受伤的事故(本报曾予以报道)。11月29日上午,记者从怀宁县交警大队获悉,该大队已经对该起交通事故进行了责任认定。
    事故基本事实如下:11月12日18时40分,当事人李某驾驶路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g206线1190km+650m桥梁处超越同向由当事人许道付(大货车司机)驾驶的中型普通半挂车时,未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驶回原车道停车,致使中型普通半挂车尾追另一辆路政车,造成两车和货物受损,当事人许道付和货主受伤。
    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部门认定当事人李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许道付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该起交通事故发生后,引发了省、市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据了解,省交通厅早在今年5月就已经针对交通行政执法公布了“十条禁令”,其中就包括严禁采取追车等危险方式查堵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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