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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一村民非法贩运爆炸物品被刑拘

作者:周军,李翔 文章来源:安庆新闻网 点击数: 日期:2007-12-10 9:33:00      12月5日中午,太湖县新仓镇村民王三和在无资质的情况下,私自对徐桥镇茗南村新华村级公路豹子岭段实施放炮爆破,犯罪嫌疑人王三和因非法运输、买卖爆炸物品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12月4日下午,犯罪嫌疑人王三和带领由其聘请的三名工人,携带从新仓镇爆破员汪吉华手中购买的炸药12公斤,雷管8发,导火线5米及农用车、风钻机等爆破工具来到施工现场,在没有取得任何单位和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在茗南村新华公路上擅自爆破。第二天下午4时许,犯罪嫌疑人王三和再次带领由其聘请的三名工人,携带炸药24公斤、雷管68发、导火线6米在公路上实施爆破时被公安民警现场抓获。经民警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王三和(系太湖县新仓镇牌楼村人)受修建徐桥镇茗南村新华村级公路承包人王茂中的聘请,在没有任何资质的情况下承接了该段公路的爆破施工工程。
  当晚,犯罪嫌疑人王三和因非法运输、买卖爆炸物品被太湖县警方刑事拘留,目前案件的其它情况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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