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汪秀兵 文章来源:安庆新闻网 点击数: 日期:2008-1-8 10:22:56
日前,有读者向记者反映,他是一名现役军人,持有士兵证。元旦那天,他和朋友一道乘12路无人售票车到人民路购物。谁知,上车时尽管他出示了士兵证,公交车司机仍然要求他购票。该司机说,根据公司规定,现役军人乘车必须持有效证明和着军装才能享受免费乘车的待遇。当时,他觉得十分尴尬。因为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军人非因公外出,必须要着便装。这位读者说,公交部门的规定与军队的相关条令这两者之间不是有互相矛盾的地方吗?
不仅如此,还有读者向本报热线反映,元旦那天,他搭乘公交车从程墩路到人民剧院,当他掏出伤残军人证时,被公交车司机告知不能免费乘车,要求付半票(0.5元)。这位读者说:“当时公交车司机要我付半票,真是难为了我。其实车票并不贵,但这是我应享受的权利。”
为此,1月3日上午,记者就军人免费乘车必须着军装和伤残军人持伤残军人证乘车付半票的情况是否合理,咨询了市民政局双拥办相关负责人。据了解,国务院、中央军委于2004年8月1日颁布实施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34条第二款中明确规定:“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这其中,对军人乘公共交通工具时的着装问题没有涉及。另据了解,根据《安徽省拥军优属条例》第三章十五条的规定“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军队离休人员乘坐城内公共汽车免费;在公共停车场所停放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免交车费。”《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八十七条规定,军人非因公外出,女军人怀孕期间和给养员外出采购时,应当着便服。
记者就此向安庆中北巴士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咨询,一负责人称,军人乘车免费仅限于市区内无人售票车,现役军人乘车必须持有效证明和着军装才能享受免费乘车的待遇,这是公司的规定。另外,伤残军人也可享受免费乘车的待遇,出现公交车司机向伤残军人收取半价车票的情况,可能是公交车司机不知道这项规定。另外,1路、2路、3路、4路、6路、20路和21路公交车为有人售票车,这7条线路公交车都是开往郊区的车辆,乘坐这7条线路公交车不享受免费。这位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公司将向公司所属公交车队下发通知,明确哪类可以免票,免票的标准,对于持有效证明的现役军人是否必须着军装才能享受免费乘车(无人售票车)的待遇,他们将进行开会研究,但在没作决定前仍然实施当前规定。
家住龙井小区的唐先生说,部队是一个特殊社会群体,外出请假有严明的纪律约束。军人不能随便外出,外出必须要着便装也有相应规定。按理说,军人在乘车时只要出示自己的军官证或士兵证,就完全能证明自己的身份。无论现役军人着便装还是穿军装,士兵证和军官证本身就是军人身份的证明。因此,他建议公交部门视部队管理的具体情况,将规定调整一下:军人凭出示的士兵证和军官证,就可免费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