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本地快讯 >

合同未满遭辞退 农民讨薪遭厂方打

作者:杨宏伟 文章来源:安庆新闻网 点击数: 日期:2008-1-9 9:10:15          您遭遇过消费欺诈吗?您与用工单位产生劳动合同纠纷吗?您的工资被拖欠了吗?本版即日起开辟“维权服务站”专栏,聆听民声、传递民意,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如果您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合法权益被侵犯,请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15905569123。我们将在一定程度上帮您排忧解难,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编者    “拖欠我们的钱,不但不给,反而对我大打出手。”1月3日下午,河南籍农民工杨兴明在两位同乡的陪伴下,来到本报,一脸气愤地对记者说。记者看到他眼角上的淤血清晰可见。
    38岁的杨兴明告诉记者说,他是河南省商城县人。2006年底,经熟人介绍,他来到我市宜秀区杨桥镇铜山村铜山石子厂,从事打眼工。在石子厂干了一个月后,遇上了春节。临回家过年前,石子厂负责人程某和他商量,让他在家乡介绍一些人过来工作。
  “2007年2月,我从家乡带着6位老乡来到铜山石子厂,和我一样从事打眼工。”杨兴明对记者说:“我们在石子厂工作了两个多月,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去年5月2日,同乡胡之运在石子厂龙洼矿区石岩口地面打炮眼,突然正在打眼的那块石头发生爆炸(为盲炮所致),其双眼被炸伤。自这件事情发生后,厂主对我们‘不感冒’了,没过多长时间,他们借‘这批人干活不行’为由,把我们全部辞退了(除伤者胡之运外),工资尚没有全部结清。”
   杨兴明说:“由于胡之运双眼受损,其中一只眼被炸瞎。厂方和他没有达成赔偿协议。胡之运在安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定于2008年1月3日开庭。我作为证人,到庭作证。”
   杨兴明于1月1日下午从老家商城县坐车来到安庆。“来安庆一趟很不容易,我想到铜山石子厂在辞退我们时,至今还有一笔钱没有结清,这笔钱包括:我先前垫付的伙食费430元,去年6月份押下的500元,我为工友方业有垫付的1000多元工资等,总计2000多元。当日傍晚时分,我就来到石子厂,找负责人程某讨钱。当时程某不在厂里,我于晚上7时多一点再次来厂里,终于找到了程某。我说明了来意,讨要石子厂欠下的那笔钱时,没想到激怒了程某。他对我大声吼道:‘你不是我们厂里的人了,没钱给你’。看见程某如此态度,我回了他一句:‘你不能不讲理’。见我顶撞,他抬脚对我的小腹就是一脚,然后和厂里一位姓曹的负责人对我拳打脚踢,把我打出了厂门,一直撵到塘埂边还不作罢,尤为可气的是,他们还不许厂里和我相熟的工友相救。”
  农民工讨薪被打,究竟是怎么回事呢?1月4日上午,记者来到杨桥派出所。处理该案的办案民警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说:“接到报警后,派出所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把杨兴明送到了杨桥镇医院进行治疗,并在次日上午传讯了铜山石子厂负责人曹某。据曹某称,杨兴明当时是替工友方业有来讨薪的,方业有只在厂里干了20多天,在没有和厂方打招呼的情况下就不辞而别了。厂里不欠杨兴明他们的工资,扣下的是违约金,原因是:在厂方与这些人订下的合同时间未满,他们就走人了。曹某并不承认打了杨兴明,他说杨兴明当时一定要在厂里的农民工宿舍里住,他们不让,双方发生了口角,他们只是推了杨兴明一下。”办案民警对记者说,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杨兴明却不认同曹某的说法。他说:“这些工人是我从家乡带来的,我算是个‘领班’,平时这些人的伙食、生活都是我打理的。他们的工资也都是我向厂方领取,并由我发放给这些工友。工友方业有在厂里只工作20多天是事实。当时他接到家人的电话,说孩子得了重病,迫不得已才回家的。走之前,是我给他垫付了1000多元钱,两人说好了,老板发薪水时,这笔钱归我,这怎么是替别人讨工资呢?再说,‘合同时间未满就走人’,那是厂方因为工友胡之运在工作中出了事,认为我们这些人做事不行,把我们辞退了,这能怪我们违约吗?扣我500元钱是完全没有道理的。说是没有打我,医院的诊断书可以作证,我身体上的这些伤不会是我自己打自己弄的吧?”
   在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出具的医生诊断书上,记者看到杨兴明伤势诊断的情况为:胸腹部外伤。
   时值年底,农民工的工资拖欠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尽管政府相关部门一再强调,要彻底保障农民工权益,以维护和谐社会的和谐氛围。农民工的工资拖欠问题不仅关系着政府的形象问题,而且关系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杨兴明讨薪被打之事,本网站将继续关注。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