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乔剑 文章来源:安庆新闻网 点击数: 日期:2008-1-11 9:13:28
1月9日记者从市医学会获悉,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五年来,我市医学会累计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227例,其中81例鉴定为医疗事故,事故率为35.68%,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当。从发生纠纷的科室来看,骨科、普通外科、妇产科为高发科室,其中妇产科事故率最高。
统计数据显示,自2003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我市医学会共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227例,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为81例,占鉴定数的35.68%。
在受理的医疗事故鉴定中,鉴定我市城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83例,其中26例鉴定为医疗事故,事故率为31.32%;鉴定8县(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83例,其中26例鉴定为医疗事故,事故率为31.32%;鉴定全市一级医疗机构55例,其中25例鉴定为医疗事故,事故率为45.45%;鉴定全市一级以下医疗机构(门诊部、村卫生院、个体诊所)25例,其中11例鉴定为医疗事故,事故率为44%。
另外,从发生纠纷的科室来看,骨科、普通外科、妇产科为高发科室,神经外科为相对高发科室;从事故率来看,作为高风险科室的妇产科事故率最高,达到了54%;从医疗纠纷数量来看,骨科医疗纠纷最多,鉴定数量达到了60例,占鉴定总数的26%以上;从发生事故的医疗机构来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事故最多,事故率在45%左右。
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主任刘皖贸分析认为,医疗事故大多存在于等级偏低的医疗机构,越是级别低的医院事故率越高,这与这些医疗机构的整体医疗水平不高、医院管理不当、规章制度不健全、盲目开展高难度手术以及违规操作密切相关。
据了解,医疗纠纷并不一就是医疗事故。要认定为医疗事故两者必须存在因果关系,一是医院违反诊疗常规,二是违反诊疗常规的做法造成了患者身体的损害。
有关人士呼吁:遇到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共同委托医学会,通过医疗机构所在辖地的法院来解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医疗纠纷是最合适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