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顾斌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日期:2008-1-19 11:23:17
元月15日晚,一女子拨打“110”报警称:被一名出租车驾驶员强奸。
次日凌晨,市特警支队二大队通过守候将嫌疑人焦某抓获并移交迎江分局刑警二中队审查。办案民警对此案案情进行了认真分析,反复斟酌了报案人和嫌疑人的陈述,发现疑点重重。经细致工作查明这是一起假报强奸却系真嫖娼案件。报案人梅某于15日晚在市集贤路乘出租车到沿江中路一宾馆准备“出台”,途中,出租车驾驶员焦某与其交谈,得知梅某系卖淫女,顿起邪念,要与梅某发生两性关系,并允诺不会亏待梅某,梅某贪图钱财答应了焦某,焦某将车开到沿江中路一偏僻处,两人在车上干起了龌龊之事,不料却被行人冲散。事后,梅某向焦某索要钱财,焦某因未得到满足借故离开,为此,梅某打电话给焦某,问其“公了”还是“私了”,焦某仍拒绝付钱,梅某恼羞成怒,感到吃了亏,遂拨打"110"报警称被他人强奸。
目前,梅某因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和卖淫已被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焦某也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