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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是否提高了?

作者:汪秀兵 文章来源:安庆新闻网 点击数: 日期:2008-1-21 9:43:22        市民鲁令侃:请问抚恤金标准是否提高了?我外甥女江惠玲是智障女,其父是四中教师,两年前去世后,该女便领了残疾证,每月在四中领取抚恤金205元。现在物价涨了很多,听说抚恤金提高了,可是四中仍然按原标准发放。请问到底该发多少钱?
     1月14日下午,记者就鲁令侃的问题采访了相关部门。市民政局抚恤科朱科长说,鲁令侃的外甥女江惠玲每月在四中领取的补助金不是抚恤金,而是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为此,记者来到市财政局,找到安徽省关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计发的相关文件,文件上写到:“本省机关、事业单位死亡职工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遗属为农业人口或非农业人口的,均按死亡职工单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各市、县人事局、财政局根据本地经济、社会的发展,随所在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调整。”
     据市财政局总会计师介绍,目前我市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比照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发。现我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205元,所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也应为205元。由于物价上涨给我市低保户和遗属生活带有一定的影响,这已经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如今,市财政局、民政局、物价局和统计局等部门正进行市场测算等工作,并参照周边城市情况,等形成关于提高低保金标准的文稿后,相关部门将上报市政府。如果低保金标准有所增加,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也将比照其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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