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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问一句过敏史 一家诊所吃官司

作者:艾裴 文章来源:江淮晨报 点击数: 日期:2008-3-18 10:18:49         近日,安庆一患者家长一纸诉状告到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说该市一家诊所因没有询问过敏史造成孩子健康受损,要求赔偿。
    2007年6月4日,家住安庆市开发区光彩大市场的一个9岁女孩放学回家后,感到身体不舒服,家长于是将孩子带到附近的一家诊所治疗。医生钱某测量发现孩子的体温为37.2℃,诊断结果是孩子得了病毒性感冒,要配药输液。但钱某用药前却未询问孩子可有药物过敏史。
    输液后回到家中数小时后,孩子全身出现粟粒状红疹并有痒感。孩子的家长再次将孩子带到诊所,这时钱某询问家长得知孩子对“林可”霉素有过敏史,而治疗孩子正是用了该种药物。于是该诊所医生对孩子连续两天进行了抗过敏治疗,但孩子的皮疹及痒感却更加严重。
    随后,钱某建议家长带孩子到安庆市立医院治疗,该院收治后诊断患者系链球菌感染、急性风湿热、猩红热并致心律失常。孩子在该院住院治疗8天仍未好转,在主治医师建议下孩子又转院至合肥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该院的入院诊断为:心律失常、急性上呼吸道感染、药物过敏(恢复期)。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孩子的病情得到有效控制并于6月底出院。
    回到安庆后,孩子的家长认为诊所要给个说法,于是一纸诉状将该诊所和医生钱某告到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1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记者昨日从法院得知,经法院委托鉴定,安庆医学会已作出鉴定结果:该起事故属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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