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汪秀兵 文章来源:安庆新闻网 点击数: 日期:2008-4-2 9:25:50
市民张先生:我是安庆市大观区人,在市区一家单位工作20年了。请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在退休年龄上有什么规定?
3月27日上午,记者来到市社保局业务大厅,相关工作人员说,根据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企业职工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一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二是从事高空、高温、井下、有毒有害及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职工,其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已满国家规定年限(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工种10年以上,高温、井下工种9年以上,有毒有害工种8年以上),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三是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院证明,经当地劳动鉴定机构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其次,原为企业干部身份的女职工,年龄达到50周岁以上,已到工人岗位连续工作满2年或企业协议保留养老保险关系、办理企业内部退养和企业破产或解除劳动合同失业满2年以上,可按照女工人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并且,参保企业女工人,年满50周岁,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在55周岁前办理退休。退休待遇按办理退休当年政策执行,并自批准退休次月起发给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