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原,杨宏伟 文章来源:安庆新闻网 点击数: 日期:2008-5-26 9:48:00
5年来,太湖县一位叫曹中林的企业家,面对的困惑和尴尬真是用语言无法形容。因企业改制,他于2002年底购置了花亭湖风景区情人岛休闲山庄等资产,当取得房产证,去办理土地使用证时却遇到了巨大的麻烦。从2003年7月至今,在太湖县土地局(现国土资源管理局)来回奔波了几十次,都未办成土地过户变更手续。
2002年9月,当时太湖县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批复该县库办下属库区开发公司部分改制,以公开竟价方式向全社会出售情人岛(属花亭湖风景区)休闲山庄和游艇经营部。太湖县库区开发公司按批复要求分别在省、市有关媒体上刊登资产出售公告,但公告一个月后仍无人应购。2002年12月,太湖县库办向县政府请示,要求重新确定情人岛休闲山庄资产出售底价,认为该资产出售底价在190万元左右比较适中。当时作为库办工作人员的曹中林与库区开发公司达成协议,以198万元购得情人岛休闲山庄等资产,并以此为基础,成立了太湖县中博旅游有限公司。
2003年7月,曹中林在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后,便在库办负责人的陪同下,到太湖县土地局(现改为太湖县国土资源管理局)要求办理土地过户变更手续,但并没有顺利办成。该局的负责人回答说:局里需要研究。可研究来研究去,一直都没有落实,于是他每隔一两个月都要跑一趟土地局催促,但总没有结果。
2004年9月和2005年4月,太湖县政府负责人为此事作出批示,要求土地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给予办理土地相关手续,但土地主管部门置之不理。5年时间过去了,土地使用证依旧没有办下来。
针对曹中林的“土地使用证五年难办理”之事,5月21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太湖县国土资源管理局。该局一位姓甘的副局长说:“情人岛休闲山庄的土地所有权,是当时的库办在当地老百姓手中征用过来的,我们曾经通知过库办,要求他们报批相关手续,可他们(库办)没有来办理,所以影响到曹中林的土地使用证办理。”而该局另一位姓唐的副局长则说:“如果(曹中林)要办土地使用证的话,应该先由原来(资产)所有人库办先办理,之后,经过县政府同意,再办理土地变更手续。”
然而,曹中林却不认同国土资源管理局两位副局长的说法。他说:“我所取得的情人岛休闲山庄等资产所有权完全是合法的,库办的资产转让也是按法律程序办的。对于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国土资源管理局没有理由‘卡’住不办。“经过县政府同意,再办理土地变更手续”这种说法也是站不住脚的。当时县政府正、副县长为此都作了批示,要求他们(土地部门)办理土地相关手续。”
记者在太湖县花凉亭库区开发安置委员会办公室文件上,关于要求按国有土地征用标准办理情人岛休闲山庄土地征用的请示上,看到了太湖县政府领导的批示。其中,时任县长钱沙泉在文件上是这样批示的:请土地局对情人岛休闲山庄所使用的90米以下土地按省革委会水字(70)327号文件精神办理土地相关手续。
正因为没有土地使用证,这几年来曹中林失去了许多“商机”。2007年5月,一位叫陈国华的上海客商到情人岛游玩时,发现情人岛有开发的潜力,欲投资500万元,和曹中林共同进行扩建。双方在洽谈中,只因没有土地使用证,这位上海客商惋惜地离去。像这样的客商为数不少。曹中林非常惋惜地告诉记者:“省农行每年都有150万元的扶贫资金贷款指标,因为没有土地使用证做抵押,因此(我只好)白白地放弃。情人岛的开发受到了约束。”
花凉亭水库是太湖县对外的旅游资源,做大做强是刻不容缓的事。如何发展旅游业,投资环境是重中之重,希望太湖县国土资源管理局以大局为重,为太湖县旅游事业着想,为太湖县投资环境着想,切实为创业者提供一个好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