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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工作20多年 何故集体突遭清退

作者:王原,杨宏伟 文章来源:安庆新闻网 点击数: 日期:2008-6-3 9:36:45         路方林等19名合同工做梦也没想到他们会被单位突然清退,因为他们已在单位工作了20多年。
    今年1月24日,路方林、魏大球、刘振远等19人接到他们所在的单位———太湖县花亭湖库区开发安置委员会办公室的电话通知,到单位会议室开会。在会上,有关负责人宣布单位现更名为太湖县水库移民管理局,同时宣布他们这19名合同工被清理辞退。
  “没有犯错误,工作也很出色,就是被清退。”5月21日上午,记者在太湖县见到了路方林、魏大球、刘振远等19名被清理辞退的合同工。据他们介绍,他们是1984年6月由太湖县委、县政府按政策招考招录的,在花亭湖库区开发安置委员会直属机构各乡镇库区工作组工作,主要从事引导库区群众发展生产,传授多经技术,维护库区稳定的工作。20多年来,他们翻山越岭,走村入户宣传党的政策,认真履行县委、县政府赋予的职责,使库区的经济有了明显的发展。
  “工作了10多年后,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县库办将我们的农村户口转为非农户口,安在库办集体户上。1999年12月我们与库区开发责任公司签订了全民制长期劳动合同,并于2002年10月1日,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了与单位法人代表签订的聘干手续。这样我们由原来的‘临时工’变成了‘合同工’。”路方林对记者说:“这样一过渡,一聘干,虽然看上去似乎合情合理,待遇也相应有所提高,但与单位的其他正式职工相比还是相差甚远。特别是在工作期间,单位既没有给我们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也没有办理失业保险,这明显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更让人气愤的是,有关部门利用新《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之际,只提前4天(2007年12月27日)下发县库办改制方案,突击裁员,这更不合理。”
  “我们完全是执行县政府的文件。”太湖县水库移民管理局一位叫杨长松的负责人对记者说。记者从太政办秘[2007]240号文件上看到:“为了理顺管理体制,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太湖县花亭湖库区开发安置委员会更名为太湖县水库移民管理局,核定事业编制16名,经费供给形式为财政全额供给,对于(路方林、魏大球、刘振远等)19名招聘人员和另外8名自聘人员全部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并按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政策给予补偿。完善他们的养老保险,单位交至2007年12月31日止。已在其他企业参与改制的,后由库办聘用人员按库办聘用年限计算补偿年限……”等字样。
  杨长松说:“这19名被辞退的合同工在工作上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为库区的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改制是必然的,我们并不是突击裁员,对于路方林等19人的去留问题,我们曾出台过一个方案:通过考试考核,进行公平竞争,择优录取。这个方案报上去后,有关部门经过调研,没有同意,认为路方林等19人的身份没有纳入人事管理,最终还是把他们定为清理辞退的对象。”对于路方林等19人反映的“在工作期间,单位没有给我们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也没有办理失业保险”之说,杨长松是这样解释的:“我们这个单位不管在编的还是不在编的,都没有办理养老保险。”
  杨长松还对记者说:“期间,(我们)多次工作和协调,都没有得到他们的理解。他们当中有些人甚至做出了一些不理智的行为进行要挟,这样做是不对的。对于他们的问题,水库移民管理局是不能解决的。(但)我们一定会把他们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向上级部门反映。”
  “要把我们这些工作了几十年的老职工推开,这不符合政策,也太不近人情!下一步,我们将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在采访结束时,路方林、魏大球、刘振远等19名被清理辞退的合同工如是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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